文学院院长岗位职责
发布时间:2017-08-31 10:36:00

主持并负责文学院全面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
一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领导本学院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。主持学院全面工作,就二级学院的发展制定规划、提出方案,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。

二、领导学院的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工作,就专业设置、学科建设、学生培养、教研室建设、教学改革、教学考评等问题进行研究,制订并组织实施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及培养方案,检查督导教学情况,保证教学质量及人才培养质量。

三、领导学院的科研及师资培养工作,就科研发展、师资培养、学术交流、科研团队培育、科研平台建设、重点学科建设、实验室建设、资料室建设等各项工作做出规划,积极提升科研水平及师资层次,并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。

四、领导学院的常规管理工作,做好绩效考评、经费使用、管理创新、制度建设、后勤保障等,保证学院各项工作有序运转。

五、协调和督促分管副院长开展工作,关心学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督促和组织教师、辅导员做好教书育人工作。

六、积极与学校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协调沟通,以保障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
七、关注师生思想动态,做好安全稳定工作。

八、完成学校下达的其它任务。